根據(jù)國家統(tǒng)一部署,全國碳市場將在今年6月底前啟動上線交易!
但是,究竟什么是碳交易?恐怕,好多人不一定能講的明白。
今天主要和大家梳理一下有關碳中和、碳交易、碳配額背后的名詞概念,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年初,有兩個公司A和B,A公司每年規(guī)定排放二氧化碳100噸/年,B也是規(guī)定排放二氧化碳100噸/年; 政府發(fā)放給A的碳配額是100噸/年,發(fā)放給B的碳配額也是100噸/年; 2)年底,A公司通過節(jié)能改造,僅排放二氧化碳80噸,多余的20噸二氧化碳配額,就可以在碳交易市場上出售獲得利潤。 反觀B公司,可能為了擴大產能,加班加點生產,沒有時間和資金去搞節(jié)能改造,導致二氧化碳排放達到120噸,和政府給的100噸碳配額相比,多排放了20噸二氧化碳。 此時,B公司只能去碳交易市場上購買20噸碳配額。 這樣以來,A公司剩余的碳配額就滿足了B公司的碳排放需求,碳交易最終得以實現(xiàn)。 最終的效果是,A和B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鎖定在200噸,沒有超過起初200噸的配額限制,完成了碳減排目標。 一、什么是碳排放? 碳排放,是人類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向外界排放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等)的過程。 碳排放是目前被認為導致全球變暖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國碳排放中占比最大的(54%)來源于電力和供熱部門在生產環(huán)節(jié)中化石燃料的燃燒。 第一種情況,如果企業(yè)減排成本低于碳交易市場價時,企業(yè)會選擇減排,減排產生的份額可以賣出從而獲得盈利; 第二種情況,當企業(yè)減排成本高于碳市場價時,會選擇在碳市場上向擁有配額的政府、企業(yè)、或其他市場主體進行購買,以完成政府下達的減排量目標。若未足量購買配額以覆蓋其實際排放量則面臨高價罰款。 通過這一套設計,碳交易市場將碳排放內化為企業(yè)經營成本的一部分,而交易形成的碳排放價格則引導企業(yè)選擇成本最優(yōu)的減碳手段,包括節(jié)能減排改造、碳配額購買、或碳捕捉等,市場化的方式使得在產業(yè)結構從高耗能向低耗能轉型的同時,全社會減排成本保持最優(yōu)化。 八、什么是碳排放配額、自愿減排量(CCER)? 按照碳交易的分類,目前我國碳交易市場有兩類基礎產品,一類為政府分配給企業(yè)的碳排放配額,另一類為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 2020 年 12 月發(fā)布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中指出,CCER 是指對我國境內可再生能源、林業(yè)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tǒng)中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 第一類,配額交易,是政府為完成控排目標采用的一種政策手段,即在一定的空間和時間內,將該控排目標轉化為碳排放配額并分配給下級政府和企業(yè),若企業(yè)實際碳排放量小于政府分配的配額,則企業(yè)可以通過交易多余碳配額,來實現(xiàn)碳配額在不同企業(yè)的合理分配,最終以相對較低的成本實現(xiàn)控排目標。 第二類,作為補充,在配額市場之外引入自愿減排市場交易,即 CCER 交易。CCER 交易指控排企業(yè)向實施“碳抵消”活動的企業(yè)購買可用于抵消自身碳排的核證量。 “碳抵消”是指用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源或增加溫室氣體吸收匯,用來實現(xiàn)補償或抵消其他排放源產生溫室氣體排放的活動,即控排企業(yè)的碳排放可用非控排企業(yè)使用清潔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增加碳匯來抵消。抵消信用由通過特定減排項目的實施得到減排量后進行簽發(fā),項目包括可再生能源項目、森林碳匯項目等。 碳市場按照 1:1 的比例給予 CCER 替代碳排放配額,即 1 個 CCER 等同于 1 個配額,可以抵消 1 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消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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