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態環境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關于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全面推進生態環境領域依法行政,深入推進依法治污。現將生態環境部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和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安排報告如下。
一、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并貫徹落實到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制定發布《關于深化生態環境領域依法行政 持續強化依法治污的指導意見》,從三個方面全面部署和推動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依法治污,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環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
(二)持續完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
配合立法機關完成噪聲污染防治法、濕地保護法、地下水管理條例的制修訂。推動黃河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的制修訂。推進《排污許可管理條例》頒布實施。發布《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等3件部門規章。組織開展涉及行政處罰法、不合理罰款、長江保護法、計劃生育、外商投資和機構編制等6輪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廢止3件規章,修改9件部門規章的部分條款。發布《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等生態環境標準117項。編制《生態環境部權責清單》。
(三)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1.依法扎實推進藍天保衛戰。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加快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持續開展重點區域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和夏季臭氧治理。指導和支持北方地區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清潔取暖。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和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圓滿完成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上海進博會等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工作。
2.依法扎實推進碧水保衛戰。貫徹實施水污染防治法和長江保護法,建立健全長江流域水生態考核指標體系,完成長江經濟帶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整治專項行動“回頭看”,加大長江入河排污口監測、溯源、整治工作力度。完成黃河干流上游和中游部分河段排污口排查。依據海洋環境保護法,加強入海排污口管理,推進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和海洋垃圾污染防治,聯合開展“碧海2021”海洋生態環境專項執法。??
3.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依據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強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整治和耕地涉鎘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開展農村環境整治。
(四)依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1.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降低51個二級行業環評類別,取消40個二級行業登記表填報。在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的情況下,審批項目環評報告書(表)同比下降40%左右,登記表項目備案同比下降約60%。
2.依法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梳理建立在建擬建“兩高”項目的環評管理臺賬,全面啟動修訂有關環評審批原則,嚴把生態環境準入關口,全年“兩高”相關行業環評審批數量下降超過三成。
3.依法推進碳減排工作。配合出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發布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核查指南,出臺全國碳市場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管理規則。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運行平穩。組織開展電力行業碳排放報告質量監督幫扶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公開第一批典型問題案例。開展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境影響評價試點工作。
(五)依法防范化解各類風險
1.依法推進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監管。組織開展“綠盾2021”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完成28個省份148個自然保護地1767個問題點位的實地核實調研。組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督試點。
2.依法做好生態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事件處置。實施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強化“一廢一庫一品”(危險廢物、尾礦庫、化學品)環境監管,深入推進危險廢物整治三年行動,對全國6萬余家企業開展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發現并整治2.5萬個問題。基本完成長江經濟帶1641座尾礦庫的治理工作。全年共調度指導處置各類突發事件147起,較2020年下降8.1%,督辦并處置27起重特大及敏感突發環境事件。
3.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實施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完成首個核電機組——秦山核電廠1號機組運行許可證有效期限延續的審批。頒發了世界首座模塊化高溫氣冷堆示范電站的運行許可證和世界首座模塊化小型堆核電站的建造許可證。發布《民用核設施操作人員資格管理規定》。批準建設國內首個核電廢物集中處置場。每年每萬枚放射源輻射事故發生率小于1起,保持歷史最低水平。
(六)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全面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依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分三輪對17個省(自治區)及2家中央企業開展例行督察,共受理轉辦群眾來電來信舉報約6.56萬件,已辦結或階段辦結約6.46萬件,曝光典型案例91個,有效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2.不斷優化執法方式。印發《關于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推動差異化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以自動監控為核心的遠程監管體系,充分運用大數據指引精準打擊違法行為。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違法企業利劍高懸。
3.大幅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效能。印發《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正式列入國家綜合行政執法序列,并實現統一著裝。規范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推動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共下達處罰決定書13.28萬份,罰沒款數額116.87億元。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深入開展打擊危險廢物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造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查處案件7025起,移送1266起,罰款9億元。
(七)依法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1.依法推進排污許可“一證式”監管。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實現排污許可“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將304.24萬個固定污染源納入管理范圍,完成14.42萬張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和5.97萬份執行報告內容規范性審核,執行報告提交率由27%提高至99.4%。深化排污許可與環評、執法、環境統計、環境稅等制度銜接。公開曝光排污許可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嚴厲打擊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各類違法行為。
2.依法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貫徹中央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方案,持續跟蹤、推進重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現場指導寧夏美利紙業污染騰格里沙漠案、青海木里礦區生態破壞案調查評估。向社會公布第二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3.加強法制審核。印發《生態環境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方案(試行)》。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為部行政規范性文件和上報黨中央或國務院的重要文件出具合法性審核意見。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為重大執法決定出具法制審核意見。
4.妥善處理各類行政爭議。堅持“復議為民”,全年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254件,行政應訴案件87件,國務院裁決案件82件。對影響重大的案件,深入調查實際情況,反復開展論證,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八)認真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貫徹落實《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嚴格執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在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過程中廣泛征求意見,發布后及時組織宣傳解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生態環境法規與標準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將普法融入執法各環節和全過程。通過舉辦環境法治培訓班、在業務培訓班中設法治課程等方式,向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工作人員深入普法。
(九)存在的主要不足
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部分配套規章和標準制定工作滯后。宣傳普及還有不足,一些企業守法意識弱,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不到位,有的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環保履責意愿不足,部分法定制度措施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和落實。基層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能力與工作要求還不相適應,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二、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情況
(一)帶頭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生態環境部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擺在突出位置,通過部黨組會議或者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習近平主席致世界環境司法大會賀信精神,《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黨內法規,公務員法、監察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通過召開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會議、《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宣傳貫徹視頻會議等,組織起草《關于深化生態環境領域依法行政 持續強化依法治污的指導意見》等重要文件,對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堅持依法治污、以法律武器治理環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護生態環境作出安排部署。帶隊赴地方對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開展檢查,部署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大氣環境違法行為,形成持續高壓震懾。
(二)嚴格依法履職盡責
生態環境部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堅持依法決策,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通過部黨組會議、部務會議、部常務會議、部長專題會等方式,專題聽取生態環境執法2020年工作情況與“十四五”工作思路匯報,研究審議噪聲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對重大事項進行集體決策,對生態環境系統依法治污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報告2020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研究處理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情況、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檢查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實施情況,參加在上海、陜西的執法檢查工作。通過發表署名文章、出席國新辦新聞發布會等方式,介紹依法治污工作進展,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有關部委和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指導推動生態環境系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突出依法治污工作方針;貫徹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統籌推進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
(二)持續完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
配合立法機關做好黃河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等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不斷完善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和基準體系,開展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實施評估,做好地方生態環境標準依法備案工作。
(三)持續提高執法效能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開展2022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活動。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組織開展排污許可清單式執法試點。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大生態環境領域普法力度
積極組織新聞媒體講好依法治污故事,積極宣揚先進典型,及時曝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和違規上馬“兩高”項目等典型案例,為依法治污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繼續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推進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工作。加大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加快推進信息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
文章轉載于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