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屆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五屆中國水周。聯合國確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傳主題是“珍惜地下水,珍視隱藏的資源”,我國紀念世界水日和開展中國水周活動的宣傳主題為“推進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我區水資源短缺且分布極不均衡,地下水是大多數地區的主要水源甚至是唯一水源,也是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生命線。我區地下水資源僅占水資源總量的1/4,但用水量占全區約一半。長期以來,我區一些地區經濟發展高度依賴地下水,特別是農業灌溉面積的大幅增長,一段時間內地下水開采失序,西遼河、察汗淖爾等流域地下水嚴重超采引發了河流斷流加劇、湖泊濕地萎縮等生態問題,影響到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和中央領導為此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加強地下水管理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地下水保護和超采治理工作,多次專題研究部署。經過多年持續發力,通過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全區地下水管理不斷規范,地下水超采區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全區30個超采區達到治理目標并銷號,3個大型超采區達到階段性治理目標,部分超采區地下水水位顯著回升,西遼河、察汗淖爾流域地下水水位穩定在合理區間,治理成效初步顯現,河湖生態環境復蘇在望。
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區地下水保護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局部地區地下水過度開發利用勢頭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西遼河流域、鄂爾多斯臺地、察汗淖爾流域地下水超載治理任務十分繁重,水生態修復和河湖復蘇難度大;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實際問題現實存在,距離“以水四定、量水而行”的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復蘇河湖生態環境任重道遠。
加強地下水管理,要心懷“國之大者”,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再次強調“內蒙古要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切實履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能源安全、糧食安全、產業安全的重大政治責任”。保護和管理好地下水這一水源供給的壓艙石和穩定器事關生態安全和高質量發展,要從全局性戰略性的高度系統把握地下水與生態環境改善,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充分認識管好地下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樹立“底線思維”和“憂患意識”,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有多少湯泡多少饃”倒逼經濟社會轉型升級。
加強地下水管理,要突出“剛性”約束,強化源頭管控。2021年國務院、自治區相繼頒布了《地下水管理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條例》,要全面抓好貫徹落實,用剛性手段為地下水保護管理護航。要嚴格落實地下水水量、水位“雙控”要求,自治區已將全區103個旗縣區按照水文地質單元劃分為371個地下水管理單元,并將地下水用水總量和水位雙控指標細化分解到各管理單元(網格),為區域地下水開發利用設定“上限”。各盟市、旗縣要對地下水用水總量指標進一步細化分解,落實到村和城鄉生活、工業、農牧業、生態等行業,其中農業灌溉地下水用水指標細化到戶、井或者地塊,實現分水到戶,推進地下水精細化管控。全面推行規劃水資源論證和區域水資源評估,編制城市總體規劃、行業專項規劃等,涉及取用地下水或者對地下水產生重大影響的,要同步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自治區各類工業園區及其它有條件的區域要全面推開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區域發展和產業布局規模要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
加強地下水管理,要貫穿“嚴管”基調,強化過程監管。對地下水超載旗縣(區)實施取水許可限審限批,嚴把取用地下水項目準入關,對于高耗水工業企業項目、城鎮景觀用水等一律不予審批使用地下水。要嚴格日常監管,嚴控農業灌溉新增地下水,對于新打機電井無取水許可審批手續的,供電部門不予供電。嚴厲整治違規取用地下水行為,組織開展地下水專項保護行動,對違規取用地下水的依法依規進行懲治。要繼續做好地下水水位通報和預警機制,按季度將超采區、“一湖兩海”、西遼河和察汗淖爾流域等重點區域地下水水位變化情況通報各盟市政府,對連續4個季度水位下降的盟市政府實行“黃牌預警”,對地下水超載的旗縣(區)實行新增取水限審限批,壓實管理和保護責任。
加強地下水管理,要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思維,大力推進超載(采)治理和生態環境修復。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復蘇河湖生態環境是重要實施路徑之一。要緊緊抓住“水”是生態環境關鍵要素這一“牛鼻子”,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理念,堅持全流域系統治理思路,統籌地表水和地下水管理,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研究,理清核定新的超采區與超采量,開展禁采區和限采區的劃定。統籌推進下水超載(采)治理,綜合制定區域超載(采)治理方案,落實“一減一增”的治理思路,在確定地下水取用水量水位控制指標的基礎上,運用區域節水、結構調整、水源置換等綜合措施,多渠道增加水源補給,實施生態流量泄放回補地下水,逐步壓減地下水超采量和超采面積,逐步實現采補平衡,已銷號的地下水超采區要持續抓好成效鞏固,從根本上解決水生態損害等問題。
加強地下水管理,要創新“管控”機制,強化考核落責。建立旗縣、蘇木鄉鎮、嘎查村、機電井管理人員四級地下水保護和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工作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執法和考核力度,實現責任到人。全面推行應用?“以電折水”計量監測,解決農業灌溉用地下水計量監測難的問題。探索建立水電聯管機制和利用衛星遙感強化水資源管理的機制。建立 “網格化”監管考核機制,以371個地下水管理單元為基本“網格”進行監管,采用“以電折水”和取用水、水位在線監測數據,通過地下水監管平臺對實際用水量、水位變化情況進行實時監測評估,實行“網格”化預警、考核和落責。不斷改進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地下水監管“一張圖”,提升地下水管理的智慧化水平。進一步優化考核機制,實現考核由注重結果向過程和結果并重轉變,將評估和考核結果與區域取水限審限批措施掛鉤,充分發揮考核 “指揮棒”作用。
責任如磐,使命在肩。我們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加強地下水管控為抓手,統籌地表水地下水,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推進河湖生態環境復蘇,為自治區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水資源安全保障。
原載《內蒙古日報》(2022年03月22日 第6版)
文章轉載于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