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項目報告表完成后出資質再公示,還是應該公示后再出資質,時間上是否有相應要求?
答復: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應當在建設單位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前,通過信用平臺提交編制完成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基本情況信息。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應當附具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情況表,該表應當由信用平臺導出。
文章轉載于環保人、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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