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尾礦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會議指出,尾礦是我國產生量最大的工業固體廢物,在產生、貯存、運輸和綜合利用等環節都可能帶來環境污染。我國尾礦庫數量多、情況復雜、環境風險高、監管難度大,對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尾礦污染防治和尾礦庫環境安全管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對現行《防治尾礦污染環境管理規定》進行全面修訂、出臺《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強化尾礦環境管理、防控尾礦庫環境風險的必然要求,對于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強調,要全力做好尾礦污染環境防治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尾礦產生、貯存、運輸、綜合利用等各環節全過程污染防治體系,堅持控增量、化存量、減總量,在條件準入、污染防治、風險防控、閉庫銷號、生態修復等方面綜合施策。加強尾礦庫環境應急管理,實施分類分級環境監管,定期開展污染隱患排查整治,提高精準化、科學化監管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環境風險。加強督促指導,做好政策解讀,壓實各方責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執法、不斷提高尾礦環境管理水平,推動相關企業知法守法、切實落實尾礦污染環境防治主體責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庫熱西,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葉民、邱啟文出席會議。
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核安全總工程師,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出席會議。應急中心、服務中心、信息中心、固管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文章轉載于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