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近日出臺《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把水安全風險防控作為底線,把水資源承載力作為最大剛性約束,把水生態保護作為控制紅線,確保“一江清水永續東流”。
《規劃》提出,在空間上管“嚴”。一方面,加強水域岸線管理,依法依規劃定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科學劃定河湖庫管理范圍,設置界樁標示。另一方面,嚴格河湖庫形態保護,加強河湖空間管控,恢復河湖水系的自然脈絡和歷史風貌,確保河湖水域面積不被侵占、天然形態得到保持和恢復,減少對水生態系統的人為擾動和外部干預。
《規劃》明確,在治理上管“細”。《規劃》要求,以水功能區為單元,合理確定水資源承載能力,明確污染物入河量控制目標,科學制定陸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紅線;按照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及水質改善要求,科學劃定入河排污口的水域分區,優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嚴格入河排污口管理,改善水功能區水質。同時,以縣域為單元、水系為脈絡、村莊為節點,重點推進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工作,集中連片推進水域岸線共治,恢復水系空間形態和基本功能,提升農村水系的內在動力和自凈能力,改善河湖水環境質量。
《規劃》強調,在修復上管“深”。立足“一江清水永續東流”的重大使命,著力構建配置合理、結構穩定、功能完善的長江干支流綠色生態廊道,聚焦重點突出河湖,深入推進流域水生態環境系統治理和保護修復,重點實施漢江流域、府澴河流域等河流治理修復工程和四湖流域、鄂東南湖泊群水生態修復治理工程等。
文章轉載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