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指出,要強化綠色發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推進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對支持綠色產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綠色金融的需求不斷擴大。
2021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孫潔將提交一份關于加大綠色保險政策支持力度的提案,她認為,綠色保險作為綠色金融的組成部分,在加快助推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方面能夠發揮獨特作用。
具體而言,體現在四方面,一是助力綠色科技創新。保險機構為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環保技術裝備等提供保險服務,保障其安全、質量、性能方面的風險,為綠色新技術的落地推廣保駕護航。二是助力綠色消費。通過創新綠色保險產品,發揮激勵機制作用,促進消費者選擇綠色消費和生活方式,如創新基于里程的車險,將保費與行車距離掛鉤,激勵綠色出行。三是助力鄉村振興。森林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的養殖保險等綠色保險業務,推動農業產業向集約型綠色發展轉變,促進生態農業、智慧農業、低碳農業發展,支持農村環境有效治理。四是助力綠色產業發展。保險資金具有期限長、追求穩定收益等特點,非常適合以股權投資計劃形式投資類似污水處理、光伏發電、生態農業等綠色產業。
不過,目前我國綠色保險仍處于起步階段,政府在支持和推動上尚有待加強。為加大綠色保險政策支持力度,以綠色保險助推綠色發展,孫潔提出了四點建議,包括完善綠色保險相關法律制度、加強對綠色產品服務創新的財政支持、推進綠色保險承保能力建設、促進綠色保險投資發展等。
在完善綠色保險相關法律制度方面,孫潔建議,打通綠色保險相關法律制度的“最后一公里”,進一步細化強制環責險規則,明確污染的責任歸屬、賠付細則、因果關系和賠償金額等,同時強化環境執法,對造成污染的企業及時查處和整改,加大對重大環境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有效推動環境風險和效益的“外部性內部化”,提升企業環境風險意識和投保意識。
在加強對綠色產品服務創新的財政支持方面,孫潔提出,一方面要轉變財政補貼理念,將低碳環保直接補貼轉化為保費補貼,面向綠色產業全產業鏈提供保費補貼,發揮保險機制放大效應。面向環保節能設備研發企業,提供科技保險保費補貼,鼓勵企業依靠保險分擔研發創新過程的風險。面向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新興能源企業,提供風力發電指數保險、太陽輻射發電指數保險保費補貼,鼓勵企業利用保險保障穩健運營。
另一方面,要針對綠色保險供給,制定稅收優惠政策,調動保險機構服務綠色發展的積極性。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農業保險、森林保險、巨災保險等綠色保險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對財政提供保費補貼的其他綠色保險產品,對政府補貼保費部分免征增值稅,避免稅收效應抵消財政補貼效應。
在推進綠色保險承保能力建設方面,孫潔建議環保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加強跨部門合作,搭建統一的綠色保險數據庫,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收集和管理環境污染、環境損害、節能減排、污染損害賠償支出等數據,形成共享數據庫,為綠色保險產品的創新研發、費率厘定、承保理賠、風險服務等提供數據支持,提高綠色保險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同時,加快制定各個行業風險管理規范和評估標準,制定體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標準,統一承保前技術評估,制定承保后的環境風險防控服務技術標準,幫助保險公司加強環境風險評估能力建設,推出更完善的綠色產品和服務。
在促進綠色保險投資發展方面,孫潔建議監管機構積極協調推動保險與銀行等其它金融機構的綠色聯動機制,支持引導更多保險資金進入綠色產業。鼓勵保險資金投資綠色債券,對于保險機構投資綠色債券的利息性收入免征增值稅;探索建立中國保險業綠色產業投資基金,促進聚集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到綠色產業的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上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虹在今年兩會,提出了四項建議,其中有一項是《關于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政策配套,助力汽車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的建議》。
提案指出,我國提出的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的時間表,是統籌國內國際兩個發展大局,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決策。當前碳排放主要由化石能源貢獻,氫能源普遍被認為是脫碳和未來清潔能源的重要解決方案。作為氫能源重要的使用場景、交通運輸的終極綠色產品——氫燃料電池汽車,經過多年的自主創新發展,主要關鍵技術都已接近國際主流水平,已進入商業化應用初期,一旦大規模商業化推廣運用,將為交通運輸行業碳達峰進程做出巨大貢獻。
但是,氫能產業的發展面臨當前法規政策的“鐵壁合圍”,制氫、儲氫、運氫、加氫等各個環節發展受制于當前法規政策的種種限制。相比交通燃油、天然氣等能源管理的法規政策,目前對氫能的管理主要還是“一刀切”,籠統地把氫能源參照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由此為氫能商業化應用增加了不少障礙與成本,導致氫能從制造端到使用端的成本急劇增加,不利于新興戰略產業的快速成長。
為此,陳虹代表建議,從國家層面盡快形成統一的中國氫能戰略規劃。從國家層面制定我國的氫能戰略發展路線圖,明確階段性目標和分步實施的重點;其次要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機制,明確牽頭主管部門,建立有力的跨部門協調機制,統籌氫能戰略落地實施。
建議在氫能管理政策法規層面有所突破。如對氫能的上中下全產業鏈,單獨形成專項的法規政策,在審批、監管流程上與燃料汽柴油盡量趨同。
建議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減排項目范圍和碳交易的試點范圍,將工業副產氫提純、可再生能源制氫及加氫站項目納入減排項目范圍,以進入國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提高綠色制氫項目受益范圍,引導社會對于綠色制氫項目的投資積極性。
陳虹代表還建議,在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對使用綠氫(可再生能源產生的氫能)進行一定時期的專項補貼。
作為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綠色保險在加快助推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加強氣候及環境風險管理、服務高質量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十三五”時期,監管部門陸續出臺相關政策,積極支持綠色保險發展,從推動負債端的綠色保險產品及服務,到引導資產端的保險資金投向綠色領域,護航保險業全方位參與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在政策支持和引導下,保險機構與有關部門在綠色生態、綠色出行和綠色農業等諸多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如針對綠色出行推出從保險產品、保障范圍、細分市場、車后市場等整個鏈條的普惠平臺生態新型保險產品;一些科技型企業與險企合作,利用科技手段,助力綠色出行和綠色保險。
有了政策護航,保險業除了參與負債端之外,還在資產端不斷加碼。一方面,保險資金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私募股權基金、產業基金、綠色信托、綠色PPP等形式,直接參與能源、環保、水務、防污防治等領域的綠色項目投資建設;另一方面,保險資金通過間接投資方式,特別是投資綠色債券,參與綠色金融試驗區等綠色金融建設,進一步支持綠色金融發展。截至2020年9月底,保險資金實體投資項目中涉及綠色產業的債權投資計劃規模達9646.65億元,保險資金以股權投資計劃形式進行綠色投資的規模達14億元,全部直接投向環保企業股權。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對支持綠色產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綠色金融需求不斷擴大。如何把握新發展格局構建中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帶來的新機遇,對于綠色保險的發展水平和服務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綠色保險服務好新發展格局,保險業應在貫徹落實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決策部署中,找準綠色保險的發力點,發揮好綠色保險機制的比較優勢。以在我國推行有十余年之久的環責險為例,其發展之路并不平坦。因此,要盡快完善強制環責險制度,助力綠色發展。
從目前情況看,盡管我國已在31個省區市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但在推廣和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落地難”問題。最新發布的《中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問題與分析》報告顯示,在全國范圍,投保企業數量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比例不足5%,環責險保費收入占責任險保費收入還不足1%,保險費率仍高于一般責任險的平均保險費率,投保規模有待提高,產品性價比有待進一步優化。
總體上看,目前環責險推廣實施遇到的難點,還在于缺少對環境高風險企業強制投保的法律約束和相關環境風險評估標準,企業投保意識也相對不足。進一步分析看,是對污染者追責力度不足、環責險承保范圍狹窄、承保時間短以及企業環境信息不透明,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環責險的落地實施。
綠色保險服務好新發展格局,保險業還要積極探索科技化轉型發展,加大綠色保險產品創新力度和提升服務水平。利用保險業豐富的服務場景,助力新技術的規模化應用,為綠色新技術落地推廣保駕護航。在風險減量服務中,運用環境風險防控新技術,在理賠環節推廣運用綠色建材、綠色零配件等,發揮好保險的市場優勢。同時,要發揮保險資金體量大、長期性等特點,投資適合的綠色科技創新項目。
與此同時,在服務客戶的各類場景中,如綠色出行、綠色服務等,倡導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費習慣,做好“綠色生活的倡導者”,為環保表現好的客戶提供更優惠的金融服務條件,引導客戶形成綠色環保意識,用“潤物細無聲”的服務方式促進全社會綠色發展水平提升,以金融活水滴灌式服務綠色發展。
文章轉載于呼和浩特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